
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据统计,2018年,我国国内旅游55.39亿人次,同比增长10.76%。随着群众旅游活动越来越多、旅游线路越来越广,旅游安全风险也越来越高,旅游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今年2月8日北京龙庆峡冰灯展因山体碎石坠落导致13名游客受伤,5月2日成都一室外亲子游乐场发生滑梯防护事故致14名游客受伤,给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旅游安全是游客在旅途中最基本的需求,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目前,旅游安全事故多是由于自然灾害、景区设施设备故障、交通事故以及游客违规旅游行为等引起,反映出安全预警系统不健全,危机承载能力较弱,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层次不高、应急反应能力较差,旅游安全法规及安全教育普及不足等问题,阻碍了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安全预警系统建设。整合旅游信息官方发布平台,提前发布旅游出行道路、天气、安全提示等信息,通过科学指标对旅游市场进行预测、引导和分流,使旅游市场达到最佳饱合度。加强景区调研,针对景区自身特点,利用科学手段设置安全预警系统,切实发挥其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安全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机制,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各大景区、星级饭店的应急演练,与重点时间节点相结合,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确保突发事故发生时进行有条不紊地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结合社会应急系统,建立旅游安全急救通道,以旅游管理部门为主导,对接交通、公安、消防、医疗、通信等部门,架构整体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平台,及时统一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在导游资格考试中,增加消防、急救等安全培训内容,提高从业要求,增强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现场救援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保险。旅游企业和保险公司积极合作,提供个性化保险服务,实施“专职专人”制,在旅行社以及景区内开设专门保险咨询以及理赔窗口,及时高效理赔;探索旅游强制保险措施,引入救援、医疗社会化保障体系,有效应对安全事件的后期处置。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景区以及旅游目的地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充分发挥旅游协会作用,强化退出机制,对于多次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退出,不准再次加入;严格审批高风险旅游产品,实行安全分级制度,规避重大旅游安全风险;借鉴行业证书模式,对于攀岩、骑马、深潜、爬山等安全危险度高的旅游行为,建立资格证制度,增加项目准入成本,规范游客旅游行为。
五是进一步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将旅行社法人作为旅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导游、领队等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护、救援能力;加强旅游车辆管理,选择有正规营运手续的的旅游汽车公司,并签订规范的旅游用车合同,明确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坚决杜绝(租)使用无旅游手续或者资质不全的旅游“黑车”;强化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将旅游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作为旅游服务的必要内容,前置于旅游产品销售合同中,提高游客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出行安全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