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公党员,青岛市城阳区收藏家协会主席潘军生,致公党员,青岛圣之爱康复中心副院长兰孝松反映: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特别是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但与此同时,各类校外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增长,一定程度地干扰了正常基础教育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教学质量良莠不齐;二是,过度强化“应试教育”;三是,收费缺乏监管;四是,机构与在职教师“抱团”。整顿校外辅导机构乱象,净化基础教育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此,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加强督导执法
一是,避免多头监管。要尽快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的管理体制,防止多处注册、多头监管,最后却缺乏监管主体的情况产生;二是,加强督导管理。建立健全机构办学准入及机构法人和从教人员的执业标准,严厉查处违规办学行为,重点打击公职人员及在职教师参与相关谋利活动,引导社会、家庭正确看待校外辅导行为。三是,着力削减非正规校外辅导机构。教育部门“前脚”推行义务教育减负,校外辅导机构“后脚”填补减负空挡,甚至加重学生负担。要推行标本兼治、重于治本策略,尽快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校外非正规辅导机构。
二、引导校外辅导机构着力开展“精英教育”
要通过加强管理和引导,在较外辅导机构开展精英教育,形成学校以基础教育为主,校外辅导机构以精英教育为主的优势互补教育模式。要达成这一目的,就要制定成体系的校外辅导机构管理标准。一是,提高办学资质门槛。二是,监督其执行公示制度,设立较外辅导机构公示流程和办法,包括办学资质、教师从业资格、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专业特长等。三是,鼓励优质办学。对办得好的校外辅导机构给予奖励,提高培训质量,让校外辅导机构良性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教育活力
校外辅导机构的持续增多表明:一是学校教育没有能够完全满足群众的教育需求;二是说明校外辅导确实有其一定的存在价值和空间;三是说明家长对教育的重视和焦虑;是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和引领不够,辅导培训借机而入。对此建议:一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增设校内特长班、兴趣班,满足校内学生需求,为学生自主选择、个性发展和全面成长提供良好的资源和环境。若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可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聘请社会上的专业人士到学校辅导学生,辅助一线教师完成特长班教学任务。二是,褒奖全身心扑在教学一线的中小学教师。教师是否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得到高质量教育。教师若倦怠,学生必然一知半解,必然要到社会上通过校外辅导机构解疑答惑,而校外辅导机构的高回报,也成为一些在职教师倾心校外教育的诱因。因此,应当褒奖全心投入到校内教学的教师,对家长、学生反映教学质量好、全身心扑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及时予以表彰奖励,扭转不良风气。四是,围绕中小学课程体系,由教学科研部门制定大纲,优选各类名师“微课”视频资源,向全体学生、家长开放,尽最大程度满足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