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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电商联盟建设促进我国电商健康发展的建议

  致公党省直四支部党员、济南华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广伟反映:

  目前,我国电商发展呈现井喷状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电子商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720万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对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电商企业及从业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以阿里巴巴系、百度系、腾讯系、京东系、小米系等为主体的电商平台和运营机构。这类机构,相对比较容易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比较高。

  2、以农民工、家庭作坊、自由职业者、创业者及在校创业人员等为主体的电商领域从业人员。这部分人员分布广、所办电商企业呈现小、乱、弱、无序发展的状态,急需规范化引导。

  3、以小微企业、传统加工制造业、民营企业、规模性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为主体的急需转型升级的电商从业人员及机构。这部分人员在传统企业运营领域有一定优势,但缺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电商运营知识、理念及实操技能。

  4、以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法律业、书画演艺业、手工制造业、学术教育业为主体的电商从业人员及机构。这部分人群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基础内涵,但缺少互联网运营的相关理念及操作技能。

  5、熟悉、并掌握一定电商操作技能与方法,但是以售卖劣质产品、假冒产品等为主体,以坑、蒙、骗为手段的电商从业人员及机构。这部分人对我国电商运营环境的健康发展具有制约性和危害性,要对其制约、引导、规范和打击。

  由于政府对电商企业和电商从业者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影响了电商行业的规范发展,为此建议成立电商联盟协会,利用协会的力量,促使电商从业人员及企业自律、自治、自强、自我规范,促进我国电商有序健康发展。

  1、由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战经验、并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电商运营领域资深专家、学者、电商企业发起成立电商联盟协会,鼓励电商从业人员本着“信息真实、保证质量、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自治自强”的理念,自愿加入,所有入会人员均需签订“自律公约书”。

  2、建立电商联盟协会自身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协会章程等,引导、约束电商从业人员合法诚信经营,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对电商联盟协会的引导和监管,实现对所有电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3、电商联盟协会可以根据行业、地域等特征成立各专业委员会,建设“四个平台”:公共信息共享平台、政策法律咨询平台、产品推介平台、培训管理平台,为电商从业人员及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产品推介、管理培训、人才培养、创业指导、融投资、上市操作、品牌打造、全球化营销等服务,开展与国外有关电子商务团体、商会和人士的联系与交流,融合国内外高校、商会及各社会性机构性组织,为电商从业人员及企业提供智力和资本支持。实现“三项承诺”:信息发布真实性承诺、质量保证承诺、诚信经营承诺。

  4、电商联盟协会不定期举办各种培训、会议,宣传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关心支持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积极开展有关调研与实践,了解反映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索我国电子商务改革发展的新途径,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

  5、电商联盟协会可以自行筹集资金或寻求政府支持,用于自主开发课题、编写教材或承担政府、各相关部门课题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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