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公党山东省委省直四支部党员、山东华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师王广伟反映:
微信作为一款即时通讯社交软件,现已拥有超6亿用户,微信支付用户也达到了4亿左右,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社交与商务活动。虽然微信公众平台已经采取了实名制注册,但微信软件功能建设仍不完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一是微信个人用户的身份难以辨认,以正常社交传播为目的的微信用户与利用微信进行产品销售及发布虚假信息的用户无法有效区隔。而且微信实名制遵循的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普通微信用户很难辨别所接触的利用微信进行产品销售的用户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以及所销售产品的真伪。部分用户还借用“生病求献血”“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貌似传递正能量的文章发布不法信息、虚假传闻,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二是微信头像和昵称可以随意更换,容易被不法分子盗用头像和昵称后,利用图片、链接等功能发布虚假产品信息、钓鱼信息、销售“三无”产品等;部分不法分子把自己塑造成军官、公务员和企业家等形象开展诈骗活动。
三是在微信用户使用摇一摇、查找附近的人、漂流瓶等功能与陌生人开展社交互动时,系统会默认获取用户位置信息,并保留较长时间。
四是微信用户不需开通网银,只是需要输入银行卡卡主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即可用银行短信认证的方式实现微信支付与银行卡的绑定。即使是非该微信和手机的真正拥有者,盗取微信用户相关信息后也可以开展以上行为。
为此,建议:
一、对微信用户进行分类管理
建议借鉴新浪微博认证的方式,对微信用户尤其是以利用微信开展产品宣传销售为目的的个人用户进行信息认证,在微信的前台标注使用该微信用户的身份、职业,是生产商、销售商还是企业员工,并对相关资质进行验证。
二、完善微信自身功能
一是对微信用户的头像和昵称(尤其是昵称)进行排他性保护,一经注册在较长时间范围内不允许更改,或限定更改次数。二是微信用户使用地理位置定位系统后,在用户停止使用时,消除用户地理位置显示,以免用户个人隐私泄露。三是在微信用户进行支付时开展双重或多重认证,以确定是该微信账户真正用户所为。
三、加强对微信用户的审查
一是加强对微信用户所发布信息图片的真实性及所发布链接安全性的审核;二是对于在微信朋友圈中销售产品的微信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产品真实性证明,并需要经过相关认证,杜绝“三无”产品在朋友圈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