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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整治企业“空中排污”的建议

  临沂市费县政协副主席、县史志办主任,致公党临沂总支三支部主委刘露反映: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由环境污染引发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大气污染,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出行安全及身心健康。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如污染企业空中排放、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冒烟等。据专家检测,最大污染源来自污染企业的空中排放。空中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治,导致蓝天数越来越少,雾霾天数越来越多,治理大气污染迫在眉睫。

  调研发现,国内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仍是粗放型管理,资源消耗较大,环保设施不配备或配不全,即便配备也不能正常运行;环保资金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为追求高额利润,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现象长期存在;大型国有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经济利益至上,对环保问题不重视、不积极主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环保设备占地面积大,运行成本较高。环境净化中,治理排放是其中的关键,化解工业上生成的颗粒物沉降并不是难题,例如环保设备中的喷淋降尘,就很有效。一台10吨燃煤锅炉安装一套简易除污设备大约需10万元左右;而安装与之匹配、且能有效降尘的设备大约需30万元左右,其中包括斗式除尘、粗滤、一次喷淋、排风U型减压仓、二次喷淋、污水沉降池、污水处理等。这些设备的占地面积是一套锅炉的3倍,运行费用是锅炉的2到3倍,周边如果没有污水处理厂,除污降尘产生的费用将会更多。二是企业思想上不重视,应付检查居多。一般情况下,检查严厉的区域或时段,企业就配备一套(大多都是往小处配),或者装一套简易的(这种对细粉尘不太管用),主要目的是用来应付检查。由于除尘设备运行及维护成本太大,目前基本上没有一家企业真正让设备正常运行,包括国营企业。检查组进驻时,企业便提前联系设备供货商,将除尘设备调整的看似运行,以应付非专业人士的检查组。三是政府配套工程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大型或有除污要求的企业,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周边又无污水处理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监管,便将污染直接排放到空中。

  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部门必须全程参与“企业除尘环保设备运行”。建议政府部门设立定点环保企业。一是政府可以出资上项目,生产高端精良的环保设备。二是政府可以指定优秀的环保企业作为定点采购单位。由政府统一采购,给企业配备除尘环保设备,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或者由企业出资购买除尘环保设备,但必须到政府部门备案。之后由政府部门选派专业人士,负责在重点排放企业安装除尘环保装置,独立安装、维护,管理日常运行。不能让企业自己安装环保设备,自己管理,否则无效。安装环保设备后,政府部门针对企业治污量,可适当收取费用。

  二、重点排污企业周边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建议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将重点排污企业或重工业,尽量规划在同一区域,在附近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厂,资源共享,便于监管。已经建成运行的老企业,如果涉及重污染,可让企业转型或在企业周边建设污水处理厂。否则,企业为利益最大化,不使用喷淋降尘,致使污染物排放到空中,逃避检查,污染空气。

  三、环保检查机构必须配有专家。政府职能部门的环保检查机构,必须配有专业人士,由专家组成更好,以免被企业暗箱操作的除尘设备“看似运转、实不运转”蒙混过关。同时,要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加大对企业的检查频次,狠抓环境专项整治,对有恶意排污、阴奉阳违等行为的企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遵纪守法的企业,要及时表彰奖励,倡导良好风气。要引导企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四、必须严把项目审批落地关。各地在抓招商引资工作时,针对引进的项目,在落地前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避免“未批先建”、“建了再治”,造成浪费和新的污染源,确保引进好项目,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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