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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儿童类社会活动及考证的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德州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山东省委常委、致公党德州市委主委马传先反映:

  目前,社会各类机构组织针对中小学生的社会活动、培训考证、各类竞赛越来越多,覆盖了中小学甚至幼儿园,活动场地由市内到省内外甚至国外,在少年儿童得到锻炼的同时,也让孩子和家长苦不堪言。

  从小记者到街头卖报,从奥数英语到少年儿童模特,从各类晚会选拔到国外拓展夏令营,一些依托孩子的商业活动组织缺乏有效监管,增加了家庭教育负担,扰乱了应有的教育秩序,商业化金钱观、虚假荣誉等助长了不良风气。对此,为有助于基础教育的良性发展,建议全面加强对儿童类社会活动与考证竞赛的监管。

  一、对大型儿童社会活动或竞赛由主管部门审批

  对于一些中小学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竞赛,明确主管部门,采用申请、报备、审批监管。申办主体为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组织的,一定要控制好数量,确保质量,对于没有实际意义的活动或全年重复的竞赛,原则上不审批。审批的活动和竞赛在策划、把关、组织上强化有效监管。

  二、加强儿童类活动组织单位的管理

  建议对各种儿童类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一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能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者其他各类费用,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有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相关职能部门不参与各种儿童类非公益社会活动,不作为主办或指导单位。学校和老师未经许可不得动员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竞赛活动,更不能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竞赛活动场所。

  三、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引导与监管

  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严格管理,明确办学标准,对于不达标的不予审批。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监管与评估,引导培训机构创建特色培训品牌,防止功利化,将培训孩子变成摇钱树。

  四、加大对竞赛获奖证书颁发和非规范类儿童活动宣传监管

  建议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社团组织等,未经许可不得颁发各类儿童活动获奖或等级证书,不得将非权威性活动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依据。同时,建议各新闻媒体对于非规范类儿童社会组织活动报道要谨慎,不能为商业利益诱惑,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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