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公党淄博市委委员、淄博市委农工办调研科科长、高级农艺师王玉杰反映:
据统计,目前全国宅基地面积约有2.7亿亩,其中空置的约有1.14亿亩,占到全部宅基地的40%以上。造成农村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城不退宅”。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农民虽因选择进城务工、经商或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等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房,但农村宅基地未退回。以山东省淄博市为例,这种类型约占53.6%。二是“占新不退旧”。一些盖新房的农民新申请宅基地都选择在地理位置好的地段,但原来的老宅基地并未退回给村集体。三是受惠农政策影响。现阶段农村宅基地无偿取得,对农民还是一种福利,农民对其存有较高利益期待,不愿轻易放弃。四是流转渠道不畅。现行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制约了闲置房屋的市场化和流转再利用。从调研情况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有进一步发展蔓延的趋势。这些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让村容村貌变得凌乱破败,阻碍了村庄的治理与发展。
有效治理农村宅基地及闲置房屋,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治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必须坚持中央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条底线”,积极稳妥地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途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建立闲置宅基地和房屋退出机制。建立宅基地的统一登记制度,扩大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流转交易范围。建立闲置宅基地和住房数据库,做好动态监测,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治理打好基础。
二、实行增减挂钩政策,探索结余指标有偿使用。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推进旧村改造,将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与城镇建新地块相挂钩,所得收益用于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如桓台县黄家村,通过整村迁建,腾空土地280亩,既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又节约了土地指标,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三、多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在保持土地权属性质不变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探索租赁、流转或入股等方式,更好地盘活利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一是在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内部有偿转让利用;二是租赁给企业作为车间、仓库和经营场所;三是整治后用于体育、文化、卫生、养老、休闲绿地等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在有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村,由企业或合作社进行整体开发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或艺术创作、休闲养生基地等。如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中郝峪村利用山区天然氧吧的优势,将村民300多套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改造利用,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家乐。宅基地和农房由村集体投资改造的,收益按村集体和农户8:2分成,投资成本回收后再按5:5分成;由农户自己投资改造的,收益按村集体和农户2:8分成。